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川办发〔2023〕3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3/11/25/5c7b0dec3e864647aa0f50739afa4f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