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申请及预约流程
1.1表格获取与填写规范
申请人应在乐山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硅研院”)官方网站下载《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及承诺书》《实验任务单》,如实填写并打印。同时,通过扫码方式填写并提交《硅研院实验室网上预约表》(二维码见《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及承诺书》)。填写过程中,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完整详实。
1.2.审批与预约流程
填写申请表格前,申请人需向硅研院负责人进行报备。获得硅研院负责人同意后,指导老师应与仪器设备负责人沟通,确认仪器设备的可使用状态及具体使用时间等细节。实验预约需在实验当天晚上 7 点前,通过扫码完成《硅研院实验室网上预约表》的填写与提交。预约成功后,学生完善申请表内容,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及承诺书》需在实验时由申请人随身携带。
1.3节假日预约要求
原则上,不提倡在节假日预约仪器设备使用。如确有必要,申请人需提前与硅研院负责人、仪器设备负责人沟通协调。且在实验过程中,指导老师必须全程陪同学生。
第二章 填写《实验任务单》
2.1《实验任务单》撰写要求
《实验任务单》内容应涵盖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药品,以及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评估。任务单内容必须符合实验室规定及仪器设备使用要求,避免对仪器设备造成损害。
2.2《实验任务单》审核流程
实验开展前,指导老师需对《实验任务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实验方案具有可行性与安全性。
第三章 登记
3.1抵达实验室登记
学生到达硅研院实验室后,不得擅自开展实验或操作仪器设备。应先向仪器设备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提交《实验任务单》,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实验过程中,原则上由指导老师带队。
3.2仪器使用后检查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仪器设备负责人需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上记录仪器设备的初始状态,包括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各项参数是否正常等情况。
第四章 守纪
4.1安全规定落实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实验期间必须穿着实验服、佩戴手套等防护装备。严禁携带食物、饮品、雨伞进入实验室,禁止私自更改仪器设备参数。
4.2操作与言行规范
实验操作应严格遵循指导老师或仪器设备负责人的指导,禁止擅自开展未经授权的实验项目。在实验区域内,严禁玩手机、抽烟、喝水、吃零食,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第五章 记录
5.1实验数据记录
实验过程中,学生应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包括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条件、实验现象及出现的问题等。确保数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为后续实验分析与总结提供可靠依据。
5.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按照要求,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上如实登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出现故障、故障现象及处理方式等。
第六章 收尾
6.1仪器设备整理维护
实验结束后,学生需将仪器设备按要求恢复至初始状态,清理仪器表面污垢及残留试剂,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日志。若发现仪器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指导老师或仪器设备负责人。
6.2场地清理与报备
清理实验台面,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打扫实验区域卫生。带走个人实验器材,向指导老师和仪器设备负责人汇报实验结束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时,关闭水电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七章 总结
7.1实验报告撰写
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需根据导师要求及时完成实验报告与总结,对实验过程、结果进行分析讨论,为后续实验提供参考。
7.2经验反馈与优化
学生应积极向仪器设备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反馈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共同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与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第八章 附则
8.1使用培训
指导老师应对学生进行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待学生能够熟练规范操作后,在指导老师适时监督下,可适当让学生协助部分指导工作,确保操作安全规范。
8.2人员配置
仪器设备使用时,现场至少需两人在场,其中一人必须经过仪器设备专项培训。学生在看守实验期间,可在指定会议室休息并进行文献阅读,但需按时监测实验,防范意外发生。一旦出现意外,需立即联系指导老师和仪器设备负责人。
8.3小组成员管理
实验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若需调整,需提前征得指导老师和仪器设备负责人同意,避免因成员变动引发管理混乱。
8.4安全责任
鉴于硅研院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不建议女生负责晚间实验。指导老师需对学生往返途中的安全负责。因培训不认真等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后果。
8.5药品使用
硅研院原则上不提供贵重药品,建议申请人自行准备。若实验确需使用,需征求硅研院院长胡育及仪器设备负责人同意。
8.6签到
学生预约仪器设备后需及时签到。若预约1小时后未现场签到,仪器设备预约将自动失效,需重新预约。
8.7样品管理
实验结束后,建议学生在早上9点前取走样品。因未按时取走导致样品遗失的,硅研院不承担责任。
8.8违规处理
若学生违反本管理办法达2次以上,该学期将取消其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资格。违反实验室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实验权限等处理,并交由指导老师批评教育。因违规操作或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9联系方式
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硅研院负责人 |
胡育 |
18180059008 |
教授 |
范未峰 |
13880579527 |
仪器设备的负责人 |
唐凡 |
18383340355 |
周小涵 |
1529809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