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规﹝2022﹞10号)、《乐山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本院签订的外协合同进行公示:
项目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外拨金额 (万元) |
合作单位 |
经费来源 |
经费用途 |
胡育 |
乐山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 |
200 |
乐山师范学院 |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建设先进光伏技术概念验证线 |
以上合同签订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2026.5.25-2026.5.29)。如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相关外协合同自动作废,硅研院将追回已拨经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公示期间对合同签订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硅研院实名提出异议。
硅研院联系人:张钰林
联系电话:0833-2261283